[51炒股学习网]港股和a股的交易规则分别是什么有什么不同
香港证券交易所规则
(1)价格
在交易所交易的每种证券都以指定的“价格”进行交易,该价格代表价格上涨或下跌的最小范围,并与证券所在的价格范围相关。该交易所的价格表设定的价格范围为每股0.01至0.25港元股市(0.001港元)至每股1000至9995港元股市(2.50港元)股票。当一个股票价格上升或下降到另一个价格范围时,它的价格也会改变。
(2)开题报价
《交易所规则》规定,“开盘价”应按照程序进行,以确保相邻两个交易日之间价格的连续性,并防止开盘价时市场剧烈波动:每个交易日首个输入交易系统的买卖应受开盘价规则的规范。首个订单的价格不能超过前一天收盘价的4倍。
(3)连续净结算系统
香港结算实行连续净结算系统。在连续净结算系统下,中央结算系统中的每个参与者将从中央结算系统中的其他参与者处购买或出售某种证券,该证券将在滚动基础上被抵消,剩余的股票净购买或出售作为结算标准。
(4) T 2结算系统
交易所参与者必须在每个交易日(t-day)后的第二个交易日(通常称为“T 2”日结算系统,即交易日/交易日加两个交易日)的下午3: 45之前完成与中央结算系统的结算。
深圳和上海股市交易规则:
交易原则:价格第一,时间第一。
交易订单:较高的购买订单优先于较低的购买订单;较低的销售订单优先于较高的销售订单;同价委托应当按照委托顺序进行。
交易品种:a股、b股、现货国债、公司债券、国债回购和基金。
报价单位:a股和b股由股东报价,基金由基金单位报价,债券由“100元面额”报价;政府债券回购以“年资本回报率”为报价单位。
价格变动范围:a股、债券和基金均为0.01元;深圳b股为0.01港元,政府债券回购为0.01%。上海a股、债券和基金为0.01元,b股为0.002美元。
委托交易单位和零股交易:a股、b股和基金的委托买入单位均为“股份”(基金均为“基金单位”),但为了提高交易系统的效率,委托交易必须使用100股(上海b股为1000股)或基数的整数倍。如果需要交易的股票少于100股(或1000股b股),必须一次性出售。同时,也不允许委托购买零股。债券和可转换债券的委托单位为面值100 学习炒股元(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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